北京室内装饰协会 诚信星级评价管理办法26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精神,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2330—2024(行业协会商会诚信体系建设指南)指导意见,特修定诚信星级评价管理办法。 一、 目的与作用 企业诚信星级评价是一种对企业内部运营管理与外在形象(兑现承诺)的综合性评价,从客观上反映了企业守法经营、管理水平、经营能力、财务状况、发展前景、售后服务、兑现承诺等情况,向社会展示会员企业的信用形象,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奖励机制,目的是通过对企业的诚信评价,提高会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其主要作用是: 1、有助于企业以良好的信用(品牌)开拓市场,承揽项目和工程,增加商业机会; 2、有助于交易双方根据对方诚信等级的高低,采取不同的政策和策略,防范交易风险; 3、有助于企业通过诚信评价及时发现在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改善经营管理; 4、有助于投资方或合作者掌握企业运营的基本情况和社会公信力情况,促进融资与合作。 二、 评价原则 1、协会全员自愿参与原则:北京室内装饰协会的会员企业自愿参与,所有参与诚信星级评价会员企业需提交会员诚信承诺书; 2、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原则:建立健全评价体系,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奖励机制的原则。 3、公平、公正、公开性原则:统一诚信评价指标,规范评价程序,统一衡量标准,在协会官方网站及协会官方微信平台公开评价办法及评价结果。 4、企业自评、协会考核、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评价原则:企业根据本管理办法及评价细则,填报星级评价申请表,协会成立评委会进行考核评价,评价过程及结果随时接受会员企业及社会监督; 5、等级化原则:按照确定的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模式,运用数据分析法、选项判断法、一票否决法设定诚信评估模式,按照一定的分值范围,确定星级等级。 6、动态管理原则:诚信星级评价每年评价一次,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如果会员企业有重大失信行为的,评委会根据本管理办法及评价细则,及时对该会员企业重新进行评价并把评价结果在协会官网公示。 7、安全性原则:保证在诚信建设过程中所掌握的会员和其他相关方非公开信息的安全。 三、诚信星级评价等级及标识:
注:诚信星级等级划分为五档(每档加一星)制。 四、评价工作流程: 1、成立评委会:由协会秘书处、会员企业代表共同组成“企业诚信评委会”,评委会成员根据评分相关业务内容,由协会相关业务部门及会员企业代表共同组成; 2、企业申报:由企业填写申请,提供基础证明资料。企业不提供申请及相关证明资料的,由评委会根据协会掌握的资料进行评价; 3、申报受理:由协会秘书处专人负责查验资料、信息咨询、办理手续; 4、资料初审:由评委会委派专人对申报企业提供资料进行前期基本信息查实,信息数据整理; 5、诚信星级评价:评委会根据初审证明资料及诚信星级评价细则,对会员企业诚信星级评价进行评价打分,根据打分结果评价诚信星级等级,签批诚信星级评价结果; 6、评价公示:通过协会官网、微信平台对评委会的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日历天; 7、跟踪反馈:由评委会跟踪会员企业经营行为,收集反馈信息,进行诚信星级评价动态管理; 8、最终认定: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协会颁发诚信星级证书。 五、申报及说明: 1、申报星级评价的企业需填写星级评价申报表一份,并附相应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报的资料由评委会统一装订成册并保存; 2、北京室内装饰协会诚信星级评价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北京室内装饰协会诚信星级评价委员会,有争议之处,由评委会研究裁定。
北京室内装饰协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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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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