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室内装饰协会第六届第四次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34
各位代表: 我受北京室内装饰协会第六届监事会委托,向本次大会做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25年北京室内装饰协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路径,围绕国家战略和首都“四个中心”建设任务,开展了一系列具有行业特色的服务工作,在强化党建工作,拓展服务空间,丰富服务内容,充分发挥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监事会对协会工作依法运行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理事会、秘书处各项制度的制定、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理事会能够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依法规范办会,积极推进各项制度建设。 一年来,北京室内装饰协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政府的行政法规,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履行职责,规范开展协会工作。监事会参加了协会所开展的各项活动,认为北京室内装饰协会所开展的各项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协会章程,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协会工作运行规范。 二、监事会对协会财务核算的意见 理事会在财务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北京市社会团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做到财务人员持证上岗。每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据审计报告,北京室内装饰协会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健全、账目清楚、收支合理,坚持依法纳税,做到了完税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监事会对北京室内装饰协会的财务制度和财务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意北京金识德合会计师事务所做出的审计评价和报告,各项收支真实,合法合规,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监事会认为:理事会财务运作规范,运行良好,财务公开,透明,未发现存在侵占、私分、挪用社团资产和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未发现在财务制度的遵守、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事项。 三、监事会对理事会成员和秘书处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理事会成员和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认为协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理事会和秘书处成员能够认真履行协会责任和义务,未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协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没有接到对理事会成员和秘书处工作人员的投诉。秘书处全体人员团结协作,积极为会员企业服务,圆满完成了理事会、监事会安排的各项事务,为本会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发挥了良好的作用。监事会对理事会成员和秘书处工作人员遵章守纪的行为予以肯定。 四、监事会能够按照《章程》规定开展各项监事活动和工作,为协会工作创造和谐氛围。 以上报告提交本次会员代表大会,请审议。
北京室内装饰协会监事会 2026年3月31日 上一篇廉洁文化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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